原创 未及时披露财报被罚50万,白虹软件直接“失联”!董事长曾给投资者“画大饼”
发布时间:2024-11-06 14:02:44 丨 浏览次数:589
天天财经讯,2月20日,上海证监局向上海白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白虹软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公告显示,因白虹软件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该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白虹软件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上海证监局依法向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若在30日内未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一般来说,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使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监管部门才会使用最后一道程序,即公告送达。由此可见白虹软件目前已处于“失联”状态。
据上海证监局此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白虹软件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2年4月19日、4月29日,白虹软件先后两次发布公告称,受相关影响公司无法在2022年4月29日之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6月30日,白虹软件发布公告称,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同时,白虹软件作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未能于2022年4月30日编制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且截至2022年6月30日仍未履行年度报告披露义务。
白虹软件成立于2009年8月,是一家专注于“打击互联网犯罪的技术服务商”。其主营业务主要包括三大产品系列和一项定制服务,三大产品系列为“互联网取证系列”“电子数据取证”“网络安全防护系列”。
2012年12月,白虹软件成为首批新三板挂牌企业。公司仅用四年时间,营收从1000多万元快速增长至过亿元。2016年,公司董事长胡力和向投资者允诺,三年后(即2018年)白虹要成为所在行业的龙头企业,销售额要达到4亿元,利润达到8000万元。
2017年3月,白虹软件公告称,该公司于2月28日向上海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然而冲刺IPO未果,加之因公司未披露2021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白虹软件于2023年7月摘牌。
从新三板摘牌后,白虹软件还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罚。
上海证监局认为,白虹软件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白虹软件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另外,上海证监局认为,胡某和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白虹软件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其不认可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拟出具的审计意见,拒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也未召开董事会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作出了不予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决定。胡某和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组织、指使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和《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第五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胡某和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